法律分析:
办理社保的时长为三十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