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宅基地房拆迁了孩子不一定有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屋最终确定归属其中一方,小孩也归这一方抚养,拆迁的时候小孩是有份的。如果小孩归没有得到房子的一方,且小孩的户口也已经迁出,则很难得到补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请问一下离婚几年宅基地房拆迁了孩子有份吗
离婚几年宅基地房拆迁了孩子属于产权人的有份。宅基上房屋属于家庭共有,房屋归属其中一方且孩子归该方抚养的,孩子有份;房屋归属其中一方且孩子归另一方抚养户口已迁出的,孩子没有份额。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宅基地上没有房子算不算宅基地
宅基地与房屋的关系是:宅基地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的部分土地,是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无法存在,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乡下有宅基地,没盖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基地拆补偿标准根据以下三方面确定:1、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2、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3、当地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但是要求保障被在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收人就重新划拨宅基地、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三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涉及到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案,每个地区都会根据每个地区的,结合项目来去确定补偿安置条件和方案,但大多数都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所以,我们要维护自己的自身权益,争取按照法律规定来获取合理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等等。房贷逾期了怎么处理?逾期分为逾期一个月以内,不实信息导致逾期,逾期超过三个月这三种,用户具体应采取的措施如下:1、如果逾期一个月以内,主动给银行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且让银行开具一份非恶意逾期证明即可。有非恶意逾期证明在以后申办贷款的时候都不会受影响。2、如果由不实信息导致逾期,可前往当地的人民银行提起异议,从发起日起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得到结果,如果不良记录被消除就可以立即申请贷款了。3、如果超过了三个月的逾期记录,还上本金及滞纳金,还款日务必要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如果是信用卡逾期不要注销,需要等待两年后再去买房或者你可以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房。
我家老房子拆迁后,谁应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其拆迁补偿款由集体按照户内人口数和征地面积综合考虑分配,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发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别人20多年没有房子的宅基地现在要在上面盖房子,可以吗?
宅基地上盖楼房,是可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