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么撤销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怎么撤销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来源:步遥情感网

法律分析:可以在收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以下仲裁裁决可撤销: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5、其他。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