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今天把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来,主要是就地表水水质达标问题进行约谈。水污染治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第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的过程中,我们的教训比较深刻,省上对包括我市在内的个市州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也触及到多个县区的负责同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说到底还是我们对和省上的部署要求重视不够,在思想上麻痹了、松懈了,作为领导干部,我们有的同志政治敏锐性不强,立场不坚定,态度不鲜明,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谋划工作过程中,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应有的高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月日我委托同志对有关县区的分管领导就此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时隔日。刚才双鹤同志通报出这么多超标的问题,把这些数据归集起来,将是什么样的后果,大家应该能够掂量出这些问题的分量。关于污水收集,各县区都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的问题,没有做到全覆盖,如果把污水收集不起来而直接排出去,或者雨污混流,河流的监测断面就会出问题。过去由于我们城市建设投入不足,地下管网布局不够合理,存在把污水管道接到雨水管道的现象,各县的此类问题也很突出,下一步一定要努力研究解决,收集系统是污水处理的基础工程,一定要把每一个环节都规划好、建设好,技术、设备、管理都必须是一流的,必须完善好规划,布设好管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目标都很明确,大家要严格按照市上的部署要求,抓好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保留锅炉的脱硫脱硝改造,以及散煤的管控、施工场地抑尘管理、工程运输车辆蓬盖、黄标车淘汰、餐厨油烟治理、洁净煤推广等各项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要结合全域无垃圾治理,切实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崆峒区要下决心抓好城区“八沟”雨污混流返工改造工作,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年底前必须改造到位,彻底解决汛期雨污混流造成污水处理厂超负荷、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加快天雨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容改造工程进度,月底前完成扩容改造工程。同时,结合污水处理站移交,做好技术人员的跟进和运行资金的保障。要借助环保部专项资金支持,按要求建设氧化塘和中水回用管网等工程,将天雨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达标废水进行再处理,以减轻泾河污染负担。作为中心城区所在地,区的工作标准要更高、更严。县要下功夫解决劣Ⅴ类水质的问题,加快工业园区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抓好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管网收集系统建设进度,补齐短板。既要加快建设进度,又要注重工程质量,绝不能出现为赶进度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县要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程,尽快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加强管网收集系统的完善,切实纠正县城新建区管道配套敷设不到位、雨污没有分流等问题,把管网配套好,把污水处理厂建设好,确保水质达标。工业园区要抓紧完成镇污水处理站达标运行和移交。工业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调试运行,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县针对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的问题,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把该落实的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要针对目前污水收集率不高、污水直排的问题,在全面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将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作为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建设。县要针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的问题,专题研究,加强调度,尽快实现进水调试。要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度,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绝不能松懈。同时,要对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将雨水和污水分流,确保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住建部门要结合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职责切实抓好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好《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调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别要抓好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容和升级改造工程的督查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确保运行正常。水务部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把辖区水污染防治列入河长重要工作职责,尽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抓好重点河流水生态恢复。加大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非法排污口坚决封堵,对合法排污口要明确排污量和污染物指标,做到持证排污。环保部门要制定加密监测方案,随时取样监测,分析水质变化原因,及时进行预警通报和问题交办,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要切实抓好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行为,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三、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一要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要围绕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和任务落实,拓宽投融资渠道,整合生态环境转移支付、国家流域水污染专项及国债等方面资金,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为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着力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二要强化统筹协作。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恢复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县区和部门之间共同努力、协作推进,县区、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采取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工作不推诿扯皮,监督不留死角,避免出现新的污染和水质超标排放问题。三要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总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验,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对违法采砂、私设排污口、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究责任,绝不能影响了全市乃至全省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