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养殖场用工协议甲方:号码:乙方:号码: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奶牛养殖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5月1日起至无限期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终止;
2、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需遵循甲方要求的,并保证在工作时间内不迟到,不早退,每天进行考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同意之后方可离开养殖场。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1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并且补偿甲方临时用工费用。
五、乙方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养殖场之后禁止在料草储存处吸烟,如有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服从甲方安排,遵守养殖场出勤制度,不得无故旷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七、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每月固定按时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十六号。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日应以不少于8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行为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年5月1日养殖场买卖协议甲方:号:乙方:号: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合同法》就养殖场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养殖场位于面积亩。
2、养殖场内有圈舍幢,(规格长宽m),其中:舍幢(规格长宽m),舍幢(规格长宽m)。
3、养殖场内出售价格圈舍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地内其它设备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4、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5、由于及时间,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确认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土地手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养殖场圈舍承包合同甲方:养殖场乙方:根据养殖场的发展规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承包圈舍养殖,具体事宜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号圈舍养牛、羊,承包期年,二○一○年月日至二○一年月日。
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养殖场规章制度,不得将圈舍损坏,如有损坏按原标准修复。
三、乙方承包养殖场圈舍由甲方出面协调并担保贷款1万元以下用于养牛、羊。牛、羊成熟出栏后乙方按时归还贷款。
四、贷款给付后,必须用于养殖业,不得挪作它用。由甲方和贷款单位监督使用,跟踪服务,否则贷款不予给付。
五、乙方在养殖期间必须要统一购买养殖场提供的养殖饲料,饲料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乙方不得自行在养殖场外购买饲料,乙方如适当使用秸秆等粗饲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造成场内环境污染。
六、乙方的牛、羊成熟出栏时向甲方每平米缴纳承包费(即管理费)6元,或一头牛6元,一只羊1元,一头猪1元的管理费用于养殖场的管理和员工工资等费用。
七、乙方圈舍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按表计,按时交清,甲方不承。担。
八、牛羊的粪便以市场价由甲方收购,用于沼气池生产沼气,沼气池生产的沼气以市场价供给小康住宅居民和养殖暖棚、日光温室使用,沼气池产生的粪渣以粪便价格的5%供给给日光温室用于生产。
九、乙方需养乳牛,甲方可无偿提供冻配。
十、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场内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搞好防疫,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科学合理饲养。十
一、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元,贷款到位后,乙方应尽快进畜,超过3个月如不进畜,甲方有权收回贷款,并交纳2元的违约金,合同终止。十
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甲方:负责人:乙方:见证单位:年月日养殖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号:号:甲方有养殖场(貂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第二条租期,自年月日至月日。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5元。第四条水电费,缴费办法:
1.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房屋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第七条租赁房屋如遇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第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裁决。第九条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年月日承租方:年月日
(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郑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甲方:养殖场乙方:法人代表:年月日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向报告。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不间断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期限承包期共年,从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承包牲畜数量甲方将(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头(只)。其中,种母畜头(只),种公畜头(只),肉畜头(只)。第三条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年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头,规格是;向甲方上交肉畜头,规格是;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头,规格是;在承包期内的第年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头,其中,种母畜头,种公畜头,幼肉畜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间,牧场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亩分以及如下工具:
。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公斤,其中公斤,公斤,时间是;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公斤,其中,公斤,公斤,时间是。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归甲方,%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第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村民(盖章)
年月日订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