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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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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纠纷需准备证据,包括建筑公司资料、合同文件、支付凭证、验收报告等。法律规定证据种类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可调查收集并全面审查核实。

法律分析

起诉建筑工程纠纷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拓展延伸

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与分析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可以通过收集书面文件,如合同、变更通知等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其次,现场勘查和照片记录可以提供实际的施工情况证据。第三,可以调取监控录像、通信记录等电子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专家鉴定、证人证言等也是常用的证据形式。在分析证据时,应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判例进行综合评估。重要的是保持客观、严谨的态度,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证据收集与分析方法包括收集书面文件、现场勘查、电子证据、专家鉴定和证人证言等多种手段。

结语

建筑工程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证据可以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与分析是至关重要的,可以通过收集书面文件、现场勘查、电子证据、专家鉴定和证人证言等多种手段进行。保持客观、严谨的态度,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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