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中学保安工作考核细则校警的工作事关校园的稳定,关系我校的形象。我校明确要求校警热爱自己的岗位,珍惜自己的岗位,在既平凡又重要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做好工作;从而提高校警自身的政治素养、尊纪守法、文明礼貌、精神状态向上等综合素质。为了规范门卫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安全、有序地开展教育教学。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护卫大队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与本职本岗位工作奖金挂钩。考核说明:
1.考核结果是校警学期考核奖金发放的依据。
2. 考核以由行政值夜教师和行政值日教师检查的值班情况记录为依据,每学期末统计,奖金评定最终由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核后发放。
3.本考核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和解释。
4. 本考核细则自 年9月开始实施。。考核细则:
1、 当班时间不在岗,发现1次扣除50元。
2、 酒后上岗或在岗时喝酒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看电视),发现一次扣10元。
3、 没有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电话核实,发现一次扣10元,由此失误发生校园暴力事件立即辞退。
4、 正常教学时间内,随意让学生走出校园,发现一次,扣除10元,由此失误造成学生伤害立即辞退。
5、 发现学生打架斗殴、、酗酒、等,没有及时参与制止的,一次扣除10元,由此失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和学生伤害的立即辞退。
6、 夜间巡逻执勤人员没有根据规定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巡逻执勤记录,发现一次扣除20元。(要求每隔一个小时对全校各个地方(包括每一楼层、每一个教室和处室)巡查一遍,对有重要物品摆放的处室要用手电筒对室内四周探照一遍。)
7、 晚自习结束后,没有对校园作全面检查,没有关掉电源、水龙头,关好门窗,发现一次扣10元。
8、 挂号信件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送交到本人手中,不得转交。
9、 早上、中午对迟到的学生要根据其校牌进行登记,若没有校牌一定要核实身份后才准放行。发现没有做好此项工作一次扣10元。
10、 夜间执勤人员没有做好夜间宿舍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一次扣10元。放学后,根据天气情况,按时打开路灯。18:00-18:30打开晚自修教室门锁。18:40-22:00对校园的两扇门上锁,不能随意让学生进出。21:30-22:00对楼层的通道进行查巡并 路灯、拉门。早上开门时间不得早于6:40
11、 发生以下事件,扣除该学期考核奖金,并做出辞退。
(1) 在校巡逻期间,因自身工作疏忽大意或未尽职责而造成学校财产严重损失(价值在2千元以上)。
(2) 由于工作疏忽,未及时制止某些重大事件的发生,造成师生伤害事件,产生较大负面效应的。
⑶ 违反规定操作而导致事件发生又拒不承认或嫁祸于人的。
(4) 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12、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1) 检举、揭发或抓获犯罪分子,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机关破案有功的。
(2) 及时发现、防止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学校集体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