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根据以下方式能消除:
1、与放款人和取得联系,表明自己还款的欲望,和放款人商定解决方案;
2、在商定好借贷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还款方案以后,及时将欠款还清;
3、等到将欠款还清以后,大家等待一段时间就可以消除老赖的身份了。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失信人员被归为“老赖”行列的时间为2年。采用暴力、威胁等行为妨碍、抗拒执法的人或有多项失信行为的人,将被延长1-3年。也就是说,老赖在还清欠款以后,在黑名单上的时间不会超过5年。对于有积极表现的人,也可能提前撤销他的老赖身份。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修改〈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