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报复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报复

来源:步遥情感网

构成报复的条件如下:

1、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一、诬告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

(二)本罪与报复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的特征,应定诬告,不定报复。

二、滥用职权罪是如何构成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条件。滥用职权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条件。滥用职权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条件。滥用职权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条件。滥用职权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有的是图谋私利,贪赃受贿;有的是报复陷害他人;有的是徇私情,袒护、包庇亲友;有的是横行霸道,逞威逞能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