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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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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预备性工作受伤、履职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但实际中很多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维权困难。建议职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虽然不合法,但职工维权却是很难,只能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后如何维权并获得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事故发生后,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报告事故并寻求医疗救助,确保伤情得到合理评估和记录。然后,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工伤保险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将享受相应的工资、医疗和康复福利待遇。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工资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如果雇主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结语

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然而,实际中存在一些单位按底薪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这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此类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以获取更多信息。请记住,保留相关证据对于维权过程至关重要,如医疗记录和工资单等。最后,每个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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