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解散股东不赔偿。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强制解散的,清算之后有剩余财产的可以分给股东,但是没有剩余财产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