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释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被保释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给予保释,但是对涉嫌犯罪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不能给予保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发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名不重要,有逃跑可能而逃脱法律制裁的;(二)发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系经过或者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三)发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的。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按照保释规定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由司法机关规定的相关规定,接受监督管理。”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缴纳保释金后被判决无罪或者撤销起诉的,应当返还其缴纳的保释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减轻刑罚;被判处罚金的,应当从罚金中扣除。”可见,保释金的缴纳并不意味着被保释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总结:无论被保释人是否缴纳保释金,其仍需接受法律制裁。而保释金的缴纳,仅是为了保证被保释人能够按照规定接受监管,同时也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