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情形有以下几种:
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进项指的是供应商开给进货方的,实际拿到该的是进货方,进项上一般会标注税额,进货方可以使用该进项抵扣一定的销项上的税额,对于供应商来说,供应商就是销售方,所开出的这张就是销项。不管是进项还是销项,都是对于需要缴纳税额的纳税人来定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