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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区别

来源:步遥情感网

法律主观: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不动产产权证书是包含房产证在内的,除房产证外还包含土地证、林地证等其他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产权证书是不动产物权的归属,由专门的登记机构进行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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