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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出庭是否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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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一、哪些案件可以缺席判决?

(一)原告无故不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

(二)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三)被告依法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五)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经立案后公告传唤,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六)离婚案件中,原告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唤仍不到庭的,经开庭审理,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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