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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该怎么办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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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一、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内容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如果当事人认为的诉讼程序有问题的,可以向本院或者反应相关问题。

二、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流程及时间规定是:

一审程序:

原告起诉;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判决宣告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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