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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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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1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张仕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阳富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工作与期末考评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与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及评优标准

1、根据省组通[200]127号、黔人通[200]132号、仁组通[200]45号、仁人培[200]06号文件和《仁怀市教育局关于20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根据仁组通[200]45号和仁人培[200]06号文件精神,优秀人数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以内,我校优秀人数为12人(市招人员单独计算)。

3、凡本年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且无其他过错行为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4、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考核程序及评优办法:

1、教师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仁人培[200]06号文件要求,教师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测评,校长办测评占总分50%,中层部门测评占总分30%,群众测评占总分20%,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认定考核等次。

3、测评办法:①教师填写群众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群众测评结果。(每位教师在群众测评表中填写12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②中层部门填写教师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中层测评结果。(每个部门在测评表中填写12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③校长办提交优秀等次12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三层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综合评议,确定教师本年度考核等次。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0年12月25——26日:成立学校20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工作。

2、200年12月26日:办公室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领取个人年度考核表。

3、200年12月26日—30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4、200年12月26日—30日:报送学校考核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到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填表,交表。

5、200年12月29日:群众测评。

6、200年12月30日:汇总群众测评,中层部门测评。

7、200年12月31日:汇总中层部门测评,校长测评。

8、200年1月4日——5日: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价,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次。

9、200年1月8日—12日:公示考核结果

10、20年1月10日:教师签定考核意见意见,收交优秀等次教师《年度考核记实手册》。教务处提交200年度各季度教师出勤情况。

11、200年1月11日——12日:制作《仁怀市实验小学教师200年度考核(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量化测评汇总表》。检查优秀等次教师《考核记实手册》。填报《20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对应表》、《仁怀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汇总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撰写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12、200年1月12日:复查各种表册,领导签署意见。

13、200年1月12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14、200年1月14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人事局审核。

六、纪律要求:

1、考核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2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闵人[]25号)的精神,为做好年度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二)挂职锻炼人员、骨干教师柔性流动中对流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参加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并确定考核等次,然后将考核表送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存档。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五)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赴云南、四川支教教师年度考核给予优秀等第,不占学校指标。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等次比例

1、各单位的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3.5%。

2、被授予市及以上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6%。

3、凡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以上处理,或有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1%。

4、学校主要领导(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等次,由区教育局结合学校考核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确定。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可在组室以上的部门进行,学校领导可按分管工作的范围进行述职。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考核等次优秀的人员中实施记功、记大功的行政奖励。优秀等次人员中70%可给予行政奖励。行政奖励人员中70%给予记功奖励,30%给予记大功奖励。

在当年工作中因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可给予记功;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记大功奖励。记功、记大功指标由区教育局分配下达到学校。

3、行政奖励人员,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记大功的奖励1500元,记功的奖励800元。

七、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单位)年度考核中的各项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按期顺利进行。要在不断总结和改进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宣传,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使年度考核工作成为弘扬先进,加强师德建设,推进学校工作,引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2、行政奖励是以优秀人员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奖励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要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行政奖励公示。

3、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安排在年11月21日至28日期间进行,11月24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208室领取指标数。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的公示时间为年11月28日至年12月4日。年12月5日各单位上报材料。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3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教体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局行风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市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四、考核办法

1、分级考核。教体局负责对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和有关民办学校的考核;乡镇(街道)中小学(园)的下属学校(园),由管辖学校(园)考核。学校(含下属学校)有书面告诫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含下属学校)不得评为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自评和局级考评相结合。学校对照考核方案先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由市教体局行风建设办公室进行考评,结合群众评议和平时投诉查实的结果,定出每校的考核分。

3、设立行风建设重点窗口贡献奖。凡列入全市行风建设重点窗口评议在前三位的单位,分别加8、7、6分,并授予前二位的单位行风建设贡献奖;评议在后三位的,分别减8、7、6分。

4、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1)有严重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2)有乱收费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在年底通报;

2、考核结果纳入市教体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3、评选行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行风建设考核结果处于前8位(问卷调查回收有效票15票及以上,考核得满分多于8位的,以有效票回收率高低取舍)的学校,评为年度教体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4、确定年度考核末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一律定为末等:

(1)无一票否决学校的,考核结果处于后3位的学校;

(2)少于3个学校一票否决的,考核结果处于后3位(含一票否决)的学校;

(3)多于3个一票否决的学校,除一票否决学校外,再加考核结果末位的学校。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前治安状况;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3.入室盗窃现象;4.盗抢机动车现象;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6.抢劫、抢夺现象;7.吸毒、贩毒现象;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9.聚众现象;10.现象;11.对干警的评价;12.对法官的评价;13.对检察官的评价;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超级秘书网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5

乙方:

按照《县xxxx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择优选聘,乙方被聘用为我县公办教师,现安排在xx (学校)任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自愿在xx (学校)服务(任教)x周年以上(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的服务期从考录到农村学校任教时间算起),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县城学校、调离我县教育系统、辞职、考研等,如乙方违约,须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编制、工资、职称等手续,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乙方的工资。

三、在聘期内,如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不宜继续任教的,甲方可以按有关规定解除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任教学校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聘用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落实国家和省、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督导和检查;总体负责师德师风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教育,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党规党纪及监察法规等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并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州教师“十不准”》《教师资格条例》《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作为师德规范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教师从思想深处受到启发和教育,提高教师依法施教、文明执教的水平,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让教师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2.制订学习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活动。在组织教师自学的基础上,利用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学习交流会、政治学习等组织教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学校每年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次。教育局随机检查和年终考核时检查各学校的落实情况,根据学习成效量化评分计入学校的考核成绩。

(二)加强师德宣传,形成良好风气

以庆祝第37个教师节和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师德师风宣讲活动,宣传我市师德模范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开展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代表。

(三)加强师德考核,严格结果运用

1.严格师德考核。各学校要组织开展考核标准及程序公开公示、意见收集和修订完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制度管用好用实用,切实起到导向引领作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考核要列出负面考核清单,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师德考核参看年度考核规定,如教师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师德考核可以确定为合格等次;教师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教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按照师德师风从严考量的原则,发生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典型事件的学校和当事者个人,直接取消年度考核合格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师德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学校为单位,为每一位教师建立师德考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师个人师德承诺书、每学期的个人师德自查报告、每学期各学校的师德考评鉴定以及家长、学生的师德评价意见等。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师德考核办法,开展师德评价,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家长评价、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加、创新,形成学校特色。

3.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引进、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主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并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制度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学校和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四)开展师德活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推行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2.开展师德师风签名承诺活动。。

3.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整改活动。各学校每学期的第二个月组织教师从思想和行为上回顾自己的从教经历,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自查剖析材料,制定个人整改计划。党员教师特别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查摆自身师德师风问题,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4.开展师德师风宣讲活动。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宣讲推荐活动,挖掘师德典型,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推选优秀宣讲稿、宣讲人报教育局参选。

5.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教师节将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先进个人,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质,激励广大教师献身市教育事业。

五、时间安排

1.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重难点问题和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师德师风宣讲稿征集、宣讲人选拔活动。(2021年4月)

2.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州教师“十不准”》《教师资格条例》《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各项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展学习)

3.开展师德师风公开承诺活动。(2021年5月)

4.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整改活动。(2021年6-7月)

5.治理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代课、在家办班、有偿补课行为;组织教师自学严禁乱办班等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7月至8月)

6.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治理参加谢师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为重点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开展庆祝第37个教师节表彰先进活动。(2021年9月)

7.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整改活动。各学校列出负面考核清单,研讨“清单”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10月至11月)

8.各学校全面总结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2021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事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学生健康成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按时依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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