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柔性管理,培养对学校的信赖感
“以人为本”的柔性化管理理念强调,校长不能拿“校长”当官做,以“官”威号召人。而应尊重教师劳动、尊重教师创造、尊重教师需要,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环境,保持管理者和教师之间有一种感情融洽的良好人际关系,并形成积极的情感,增强“凝聚力”,减少“离心力”。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竭尽全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当教师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教师被误解时,敢于直言:当教师遇到暂时困难时,尽力为其提供真诚的精神和物质帮助。这一切自然会使教师对学校产生信赖感。
二、确立发展愿景,培养教师对学校的自豪感
教师对学校的自豪感是教师归属感形成的基础。。校长要让每一名教师从学校发展中看到自身发展的希望,看到努力奋斗的生命价值。因此,要重视教师的发展需要,营造有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做到“为了人、尊重人、理解人”;“依靠人、满足人、发展人”。发展是人的高层次追求,学校应辅助教师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实行生涯管理,培植有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使教师在这个环境中能“不断地寻求一个更加充实的自我,追求更加完善的自我实现”。教师在实现愿景的奋斗中,会逐渐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对学校的归属感,进而形成自豪感。
三、搭建发展平台,培养教师的成就感
校长要注重培养教师的成就感,不断满足教师渴望尊重、希望成功的心理需求,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如以建立“梯级式”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主渠道,搭建青年教师工程、优秀教师工程、名教师工程的“三师工程”平台,通畅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基本功、教学策略、教学思想的“三环道路”,帮助教师走向成功,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成就感。任何一个人,只要缺少竞争就会缺少改变现状的动力,而良性竞争则能激发起激情、勇气。因此,校长可以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为教师搭建多样化的教学竞争平台,如优质课课件、说课评比等,激发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成就感。
四、创建和谐校园文化,培养教师对学校的依恋感
教师要成功地完成每一个转型就必须从个体走向合作,即与学生合作、与同事合作、与家长合作、与教育管理者合作、与专家合作。校长通过创设“尊重、宽容、欣赏、合作”的合作氛围。不仅能形成和谐的校园文化,还能推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校长还应把团队精神、团队目标的管理理念融合到每一名教师身上,使他们凡事都以团队的利益、团队的目标为第一考虑要素,增强教师之间感情融洽、关系和谐,使他们在工作中能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分工协作。
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药监人[2003]97号)要求,我局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334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年8月印发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334号)同时废止。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
第四条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条件。
。
执业药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地点。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办法;
(二)审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教材;
(三)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的业务培训,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国际和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
(四)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二)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四)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
(五)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六)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技术业务工作。
(一)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
(二)组织专家按大纲要求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教材;
(三)遴选、确认和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
(四)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
(五)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报送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
第十条凡是从事药学教育五年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授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备规定的施教机构基本条件的,可以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培训。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执业药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执业药师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必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三条选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第十四条自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
自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参加研讨会、学术会,阅读专业期刊,培训,学历教育,讲学,自学,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或总结,调研或考察报告等。
第十五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第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由执业药师本人保存。
第十九条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
第二十条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见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
第二十一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确认,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
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三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施教机构收取学习费用必须合理,应减轻执业药师的经济负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取消施教机构资格。
第二十五条执业单位应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需要。
一、当前班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做了一系列的调查。
1.忽略现代中职学生的特点,实行强管的管理模式
;许多学生在面对问题时,总是指责别人多于反省自己,分析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问他们为什么要违反纪律,他们能很流利地说出许多客观原因,而自己应负什么责任却极力回避;一部分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有混日子的想法。对于这样的学生,有些班主任没有很好地了解到他们的特点,依然延用过去传统的班主任一统天下的“强管”管理模式,对学生问题,或是进行空洞的说教,或是机械地用纪律来处理,或是采用变相的体罚手段来处罚。这样,势必说服不了学生,而且还会引起他们的反感,造成对班主任的敌对情绪,使班级管理工作陷入困境。
2.忽略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实行“包办”的管理模式
中等职业中学的教育,以职业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技能为重点,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作为职业中学的班主任,应思考如何通过班级管理的形式,加强学生自主性的培养。根据市场经济理念,对学生进行人文观、世界观、价值观、就业观教育,充分挖掘个人潜能,培养个性发展,可以造就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实用型的初级专业技术人才,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一些年轻的班主任由于经验不足,没有把现代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到班级管理中,认为现在的中职学生总体素质差,什么事情都不敢放手让学生做,只凭自己的一腔热情,把班内事务全部包办,可是没想到“包办”的管理模式得到的却是吃力不讨好的负面效果。班内大小事务皆由班主任包办,管理力量过于单薄,难免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同时,单凭热情一味苦干,缺乏统筹计划和明确的管理思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管理又忙又乱,疲惫不堪,而收效却甚微。另外,所有的事情都由班主任包办,学生的依赖性很强,能力得不到训练,这与中职学校的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目标相违背。
3.对民主管理把握不到位,出现放任管理模式
有一部分班主任对现代中职学校的学生特点有所了解,也很明确现代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为了更好地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动性,锻炼学生的各方面能力,采取民主的管理模式,但由于对民主管理的认识有许多误区,便出现了由民主管理模式变成放任管理模式的现象。
(1)民主随意化。由于民主强调尊重和平等,使得一些班级管理过分注重学生权利,忽略民主的严肃性,而变得随意化,集中表现在班集体选举和纪律制度的执行上。一些班集体民主选举班干部,但由于学生认识的偏差和个人私利的考虑,使得选举出来的学生多是“老好人”,甚至出现学生操纵选举的不良现象。
(2)权力完全下放。教育崇尚“教是为了不教”的境界。同样,班级民主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自主管理。于是,一些班主任就将权力完全下放,让班干部全权负责班级事务,班主任不再过问班级事情。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班干部锻炼能力,积极管理班级,但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变成个人私利的附属物,就会出现班干部、滥用权力、打击异己的不良状况。
(3)单向的民主意识。实行班级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逐步形成学生的民主意识。民主意识是一种尊重他人、平等待人、虚心听取和采纳别人正确意见的思想、观念和作风。因此,这种民主意识不仅仅是老师对学生的民主、学生对老师的民主;还应该有学生间的相互民主。然而,在具体的管理中,只有老师对学生的尊重和理解,没有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和理解,使班主任的工作很难开展。
二、创新班级管理模式
针对以上班级管理所出现的问题和产生的根源,为了使学校的班级管理得到根本改变,笔者学校组织教师到班级管理水平较高的兄弟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借鉴他们先进的管理方法,并结合笔者学校的实际,创建了适合中职学校发展的班级群体管理模式。
所谓班级群体管理模式,就是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内每一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特长,身兼一职或数职自愿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的一种集体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是针对现今学生特点及中职教育培养目标构建起来的。针对中职学生普遍个性强、不服管这一特点,学校和教师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通过群体的力量来约束他们自己的言行,并让每一位参与班级管理的学生,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整体素质。
1.建立全面详细的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目的是帮助学生分析自我,寻找好个人在班级中的定位。班主任接手一个新班时,首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各种渠道去深入了解每位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兴趣、特长等各方面情况,以及他们对班级工作的要求。在刚入学时,教师可以请学生书面回答几个问题:兴趣爱好是什么?有什么特长?在以前担任过什么班干部?组织过什么活动和参加过什么工作?在新的集体里希望担任什么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了解学生。班主任在平时也要重视通过对学生参加的各种活动及活动成果的观察、分析,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但是,不管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将了解到的信息形成文字资料,作为帮助学生在班集体内定位的依据。当班主任掌握了每位学生的诸要素信息后,可与学生一起分析研究其适合做什么,帮助学生在班级内找好定位。
2.引导学生制定目标,培养学生的自主精神
制定目标是班级管理的前提条件,而学生的自主精神是班级管理的灵魂。每个学生都是班级管理的主人,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因此,班主任首先要从思想上更新管理观念,确认每个学生在班级中的主体地位、权利和义务,尊重学生的人格、个性,加强自主意识和民主意识的教育,以“我是班级管理的主人”为主线,引导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目标的制定。
3.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明示岗位职责
当教师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及要求后,就要根据这些实际情况设置岗位,并要做到每位学生都能找到合适岗位,即一人一职,发挥他们的潜能。那么,如何设置岗位呢?一是,要组建常务班委员会,设常务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劳动委员、女生委员等职务,选举出思想好、学习好、纪律好,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好的学生来担任。二是,按照轮流的方法,设值日班长一职,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进行锻炼。三是,参照学生的特长、爱好及意愿,将班级学生分为学习小组、体育小组、专业技能小组、纪律小组、文娱小组、宣传小组,心理咨询小组等,而每一小组又由两位常务班委员主管,然后下设不同岗位,由具有这方面特长、爱好的普通学生来负责。这样,班内差不多每个人都要负担一定的班级工作,并构成了严密的共管网。各项工作一一落实后,由各组主管集中组里负责人讨论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付诸文字公布,让在岗者知其责任、担负责任,让其他学生知其责任,起到监督作用。
4.通过个别指导,确保每个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班级群体管理的核心是学生自我管理,而学生有时处理事情还不够成熟或周全,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因为工作经验少、心理承受能力不强而使工作无从开展。这时,班主任就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是,在指导过程中,班主任只能提出一些建议,而不能把其工作包干。因此,班主任在指导工作中的角色只能是学生管理者的后盾、顾问、教练和导演。
人都有着一定的潜在组织领导能力。之所以有的人显示不出来,是因为没有后盾,惟恐做错了事,自己承担不了责任。因此,在工作刚刚开始时,班主任应该向学生讲清楚,不管谁承担哪一份工作,开始都是没有经验的,都可能出现失误,但责任不在大家,大家可大胆地开展工作。班主任只有坚决地给班干部做好后盾,班干部才没有后顾之忧,才敢放手大胆工作。当然,失误出现后,班主任应与学生一起研究失误的原因,并找出纠正的方法。
在较复杂的问题上,当学生确实因没有经验而无法开展工作时,班主任就要做学生的顾问,给他们一些建议或告诉他们工作的方法及注意的问题。对于一些突发问题,班主任则完全可以扮演教练或导演角色,具体指导岗位管理者如何处理,然后在一旁认真观察,在恰当的时间加以提醒。
5.及时小结,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当责任落实、工作展开以后,每一位负责人都必须定期根据工作责任细则及工作目标,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分析工作方法,及时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制订出补救措施。
为了保护现有耕地,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我市墙体材料革新步伐,根据《北京市转发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93)4号〕的精神,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收缴实心粘土砖“使用费”的管理办法》,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第二条:各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优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促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翻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目前情况下,除内、外墙不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现浇、预制钢筋砼结构外,其它结构建筑工程,均由建设单位依照“通知”和本办法缴纳实心粘土砖“使用费”。
。
第五条:建设单位所缴纳的“使用费”,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内。这项基金不得做为设计、施工取费和其它纳税的基数。
第六条:缴纳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计算:
工业生产性建筑按单项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缴纳六元;
民用建筑按单项工程每平方米建筑缴纳九元。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时交纳。
。使用专用收款凭证(一式三联)。
2.规划部门凭建设单位的已收缴款凭证,办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部门将每日收款全额送存建设银行设立的“基金”专户。
第:市财政局委托建设银行设立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基金”专户,作为专项“基金”收支核算总帐户。
建行经办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缴、支出“基金”情况书面报告市节能墙改办。
第九条:对已缴纳实心粘土砖“使用费”的工程栋号,经变更设计,施工采用了新型墙体材料(除实心粘土砖外,均视为新型墙体材料),结构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持设计、施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原专用已收款凭证,向市节能墙改办申报,经核实后,进行返还。
1.返还标准:按该工程已缴实心粘土砖“使用费”数额,只外墙未使用者返还40%;只内墙未使用者返还50%;内、外墙均未使用实心粘土砖者返还90%。
2.依据返还数额,由市节能墙改办开具专用返还单,由建设银行“基金”专户支付、返还建设单位,作为降低工程投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实行有偿和无偿使用。除必须保证第九条规定的返还外,主要用于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科研、试验、制订规范、标准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奖励、重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及有关管理费用等。具体使用手续实行预算方式管理。
1.由项目的主承办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对其中需要由“基金”支付的数额,向市节能墙改办提交书面申请(附项目文件一份)。
2.市节能墙改办经审核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3.市节能墙改办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和金额办理批准使用“基金”通知单。由建行经办行“基金”专户支付。
4.已批准使用“基金”的项目完成后,主承办单位要向市节能墙改办报告结果。
第十一条:市节能墙改办,设专职机构负责组织“基金”的收缴、存储、使用等综合管理工作。并向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年度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项“基金”是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市财政局、审计局、建设银行要对“基金”的收缴、使用、返还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不按本规定缴纳实心粘土砖“使用费”的建筑工程和拒不执行市建委、首规委(90)京建材字第269号《关于在围墙建筑中禁用粘土实心砖的通知》的围墙工程,规划部门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委不批开工证,银行不予拨(贷)建设工程款。擅自开工者,市有关主管部门按违章施工处理。
对收缴、返还、使用管理工作中违犯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受贿者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查处,触犯刑律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进行墙体材料革新、推广节能建筑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广量大和具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项目实行重奖。
有关奖励标准、奖励范围由市节能墙改办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
关键词:暂行办法;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比较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2008年开始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以法人为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此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根据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得出。
。。由此可见,《管理办法》大的分摊原则并没有变化,只在某些方面做了完善。跟纳税人有关的变化有:
1.汇总清算的内容发生变化。汇总清算在《暂行办法》中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即仅在预缴时实行分支机构就地缴纳,汇算清缴则由总机构完成,多退少补;在《管理办法》中指在年度终了后,总分机构企业根据统一计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即不但预缴时分支机构就地缴纳,汇算清缴时也进行跨地区分配,总分机构都进行汇缴,分别多退少补。
2.将确定分配比例的权重指标定义和内容作了完善。在确定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时,《暂行办法》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1)“经营收入”修改为“营业收入”,完善了收入的定义和内容。《暂行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分支机构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利息和手续费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保费等全部收入。《管理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从概念上讲,经营收入是个不准确提法,在实务中容易模糊,增加操作难度,《管理办法》修改为直接使用会计上“营业收入”的概念,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2)对资产的定义和内容重新作了界定。《暂行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管理办法》所称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12月31日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合计额。《管理办法》也是直接使用会计上资产的概念,同时,《暂行办法》的资产不包含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的资产则包含无形资产在内的所有资产。
(3)将“职工工资”修改为“职工薪酬”,但内容没变,都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实际上,将职工工资定义为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是错误的,职工工资只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职工薪酬还包括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五险一金等,《管理办法》将这个概念错误更正了。
(4)权重指标的时点发生变化。《暂行办法》使用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管理办法》则使用上年度指标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4.税收实务发生变化。在实务中,一般是汇总计算全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部分按比例分摊到各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分摊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当地税率为该分支机构应纳税额,所有分支机构和总机构应纳税额之和即为全公司预缴税额。由此可见,在汇总应纳税所得额一定的情况下,分摊比例影响缴税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存在税率差的情况下,还影响全公司预缴税额的多少从而影响流动资金的占用和资金成本。公司的目的不同,对所得税的地区分布有不同期望。比如,可能希望总机构地区缴纳税金较大,以获得纳税大户荣誉,开通总公司的纳税绿色通道;也可能希望某些地区分公司预缴金额大,以维护分支机构与地方的关系;或者获得税收返还(有些地区有税收返还,根据企业实缴税额返还一定比例),从实质上减少税负。一般情况下,通过调整资产影响分支机构分摊税款的比例,从而影响所得税的地区分布,比如在资产的取数时点划拨一笔资金到某分支机构,或从某分支机构划回资金,从而改变该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暂行办法》和《管理办法》对资产的范围不同,因此,采取的方式也有区别。
总结
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的请示》已经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以保证社会稳定和各项经济工作的正常运转。
「章名附: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的请示:
近一个时期,粳米、菜籽油的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价格均大幅度上涨,期货交易中出现了过度投机,少数会员所持合约量过大,买卖双方对峙的现象。粳米、菜籽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期货价格的上涨客观上助长了人们的“涨价预期心理”,不利于国家稳定物价的实施。为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国家各项宏观的顺利实施,经与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研究,现就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从事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的交易所,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各交易所要严格限定每一客户在交割月份的持仓量;未平仓合约允许其在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在交割日进行实物交割。各交易所均不得推出新的粳米、菜籽油期货合约。
。
二、进一步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期货市场试点健康发展:
(一)各期货交易所每个会员对某一品种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品种市场总持仓量的15%;各交易所均需按规定建立大户申报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严格交割月份的持仓量;禁止交易所市场预测信息,严禁内部工作人员泄露交易秘密,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诱导会员或客户过量下单;不得允许会员透支进行期货交易。
各期货交易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推出新的期货品种。
(二)各期货经纪公司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必须将受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分开;不得制造和提供虚假信息,强制或诱导客户做某一方向的交易;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手买卖,操纵价格;不得在市场内进行自我配对交易;不得为客户透支进行期货交易。
(三)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因业务需要参与期货交易的要以套期保值为主,并必须有其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文件。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限期补办手续或退出期货交易,违者由其主管部门从严查处。具体办法由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严禁用银行贷款或拆借资金参与期货交易。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强监管,防止信贷资金流向期货市场。任何金融机构均不得出具期货交易保函证明,禁止任何期货交易所接受银行保函作期货交易保证金。
(五)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对违反本文有关规定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会员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指定的期货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管理权限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交易所期货试点及经纪公司和从事经纪业务会员单位进行期货交易的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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