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写作文结构
今天,我读了着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母鸡》。文中的母鸡向我们诠释了世间最伟大的情感——母爱。
这篇文章讲的是老舍先生家中的母鸡原先无病呻吟、欺软怕硬、拼命炫耀自己,这使人心生厌烦。可是后来自从母鸡孵出了小鸡后,我们却看到了一只负责、慈爱、勇敢和辛苦的母鸡,它塑造了一位伟大的鸡母亲的形象。这让我们都不由得敬佩母鸡。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因为它有了一群鸡雏。它伟大,因为它是鸡母亲。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鸡母亲为了尽母亲的责任,承受着劳累,一声不吭,毫无怨言。这样的鸡母亲,怎能不令人尊敬呢?然而,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于是,一幕幕往事浮现在我眼前。那年涨水,母亲卷起裤脚背着我,趟过一条又一条哗哗流水的街道送我上学;我考试失败、犯了错,不管多大的错误,母亲总以宽恕来对待我的过失。在我失意、忧伤、无助、无奈之时,母亲的微笑就像佛光一样为我映处一片光明。从而,我进一步认识到,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母亲永远是我可以停泊栖息的港湾;她的关心和呵护总会把我送上一条风雨无阻的航船。
“儿行千里母担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正不是母爱的体现吗?母亲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淳朴的。想必老舍先生也这样想的吧。
要观察需仿写文章结构,分析修辞方法.例如:这次,我来到了草原,这里的天比别处的天更可爱.天空是那么晴朗,空气是那么清鲜时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秋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这段文章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这一点就要仿写.文章是以老舍来到草原看到的景象为中心描写的.第一句就抒发了老舍喜爱草原美景的心情.所以在仿写是时也要注意第一句或第二句作重点句.如果文章的结构是 总分总仿写时也要总分总.如果文章是地点转移仿写也要地点转移.内容不一定要一样,但是体裁结构修辞要尽量仿写,注意用词可以给文章加上不少分数哦!加油。
你知道烟花为什么要选择在黑夜中绽放吗?因为它知道有一种瞬间叫永恒。你知道阳光为什么要选择在白天开花吗?因为它认为它的永恒的瞬间,所以它孜孜不倦地在大地上开出一种阳光的花。但是很少有人去欣赏,因为没有人有永恒的时间去欣赏那样昂贵的魅力。
美丽是什么?是历史的长河中,永开不败的睡莲,但睡莲只是慢慢开放,一点点地流露出美丽。
她是一个风尘女子,可她却能承受起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痛苦。或许许多人并不明白,为什么她还这么身残志坚的站在这?因为在她眼中,舞台上的每一分钟都饱含着她对生命的热爱,她享受在舞台上的那个瞬间,她曾经用汗水浇灌生命,而这就是她坚持下来的原因。她虽然失去了双腿,却依旧是那么的美丽,她的美丽是永恒的,是那么的闪亮和耀眼,而她就是新一代舞者——廖智,当然,她在生活中也遭受过痛苦与耻辱,当面对这双重磨难,当在黑暗与犬牙参差的隧道中踽踽独行,当在死亡的江河中艰难求渡,她用激昂的信
念将羞辱焚烧,点燃灵魂,从此踏上了一条隐忍的道路。
付丽娟一个年仅13岁的姑娘,有致要当一名军人,途中所经历的磨难几乎是常人所不可想象的,但是她都用她的毅力去战胜了一切,当她第一次乘坐飞机,要向下跳的那一刻,她的内心是紧张的,是热血澎湃的,而恰是那跳下去的一瞬间,她满足了,她所付出的努力也都值得了。
忽忆起,那绝美的霸王别姬,那为爱消逝的红颜,那声叹息,那起舞的红绫,那心爱的骏马,那昔日高高在上的霸王,在涛涛作响的乌江边,孤身起舞。铁铸的身躯,在那红线穿过刘邦的眼际时,已倒在了中原八尺男儿的刚毅和小人的卑鄙中。我想,虞姬得而美是永恒的;从自刎的那一刻起,项羽的刚毅也是永恒的。几千年的风雨淹没了刘邦大军的痕迹,却留下了一段永恒的美丽爱情。
有一种瞬间叫美丽,用一种美丽叫永恒。当瞬间变成美丽而永恒时,我们不难感受生命那绽放的瞬间。
题名[生命,那绽放的瞬间]
盼望着、盼望着,炎热的酷暑终于过去了,秋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是秋高气爽的样子,天高了,云淡了。果子熟起来了,蛐蛐儿的叫声响起来了,天气凉爽起来了。
小草并没有完全从大地中消失,仍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片一片
满是的。孩子们跑着,跳着,翻几个跟斗捡几个落下的果子互相投掷着,比赛着谁投得更远、更准。风凉丝丝的,草绿绿的。
桂树、枫树、常青树,带着苍郁和深沉的格调和各具特色的气质,展示着风采,金子般的黄,玛瑙般的红,翡翠般的绿,宛如画家精心绘制的画卷。鸟儿为迁移忙碌着,蚂蚁正在收集冬天的口粮。雏菊、一串红、矮牵牛,一眼望去遍是的:橘黄的,紫红的,争奇斗艳,铺在花坛里,像地毯,还迎着秋风微笑呢!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不错的,它将变作春泥滋养着大地,毫不眷恋枝头的繁华。秋雨落在红叶和黄叶以及掺着绿与黄的彩叶上。豪华的枫叶,精致的常青叶,普通的梧桐叶……它们在秋雨的洗礼下变得更加艳丽。
树上的果子渐渐成熟了,田里果农也更忙了。城里乡下,工人学生,儿童老人,一个个都出来欣赏美景了,放松放松心情,观赏观赏秋色,采集采集标本,各做各的一份事去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辛勤努力,换来了收获,充满了喜悦。
秋天像色彩之神,使植物的色彩渐渐变浓。
秋天像丰收之神,为人们带来了累累的硕果。
秋天像欢乐之神,为人们带来了丰收的喜悦
我有一双塑胶的拖鞋,是在出国前两年买的,出国后又穿了五年.它的形状很普通,就像你在台北街头随处可见的最平常的样式:平底,浅蓝色,前端镂空成六个圆带子,中
间用一个结把它们连起来.买的时候是喜欢它的颜色,穿了五六年后,已经由浅蓝色变成浅灰,鞋底也磨得一边高一边低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舍不得丢掉它吗?” 而这是个让生命在刹那间变得非常温柔的回忆.大学快毕业时,家住在北投山上,没有课的早上,我常常会带着两只小狗满山乱跑.有太阳的日子,大屯山腰上的美丽简直无法形容,最让我快乐的是在行走中猛然回过头,然后再仔细辨认,山坡下面,哪一幢是我的家.走着走着,我的新拖鞋就不像样了.不过,我没时间管它,直到有一天,傍晚,放学回家,隔着矮矮的石墙,看见我的拖鞋被整整齐齐地摆在花园里的水泥小路上.带着刚和同学分手后的那一点嚣张,我就在矮墙外大声地叫起来:“何方人士,敢动本人的拖鞋?”花园那没有动静.再往客厅的方向看过去,外婆正坐在纱门后面,一面摇扇子,一面看着我笑呢.“今天下午,我用你们浇花的水管给你把拖鞋洗了,刚放在太阳地里晒晒就干了.多方便!多大的姑娘啦!穿这么脏的鞋给人笑话.” 以后,外婆每次上山时,总会替我反拖鞋洗干净,晒好,有时甚至给我放到床前.然后在傍晚时分,她就会安详地坐在客厅里,一面摇扇子,一面等着我们回来.我常常会在穿上拖鞋时,觉得有一股暖和与舒适的感觉,不知道是院里下午的太阳呢,还是外婆手上的余温?就是因为舍不得这一点余温,外婆去世的消息传来以后,所有能够让我纪念她老人家的东西:比如出国前夕给我的戒指,给我买料子赶做的小棉袄,都在泪眼盈盈中好好在收起来了.这双拖鞋,也就一直留在身边,舍不得丢,每次接触到曾洗过它的外婆的温暖而多皱的手,便会想起在夕阳下的园中小径,和外婆在客厅纱门后面的笑容.那么遥远,那么温柔,而又那么肯定地一去不返。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