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
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
保用品。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
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春秋装、夏装、棉袄)、劳保鞋、纱线手套、作
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钢丝手套等。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
用品挪做私用。
第六条 公司资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申购、保存、发放等)工作;其中采购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工作,资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 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第七条 本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卡”管理制度,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劳保用品登记卡”,详
细记录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第 劳保用品的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保用品标准表》。 《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本部门主管级以上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
4.1 工作服(劳保鞋):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文员根据季节领取后发放相应的工作服(劳保鞋)。 4.2 纱线、作业手套: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手套。员工凭使用的旧手套到车间文员签名领取同
等数量的新手套,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4.3 其它劳保用品如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根据工作需要,由各
部门车间文员或指定人员到仓库领取。
4.4所有使用的劳保用品,都在工位明显位置设定专门挂放劳保用品的位置,所有员工需保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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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劳保用品都安放于指定位置。
第九条 工作服、工作鞋到达更换期限的,由使用人送到车间文员处,经车间组长、主管确认后,办理
以旧换新。
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车间文员确认,经部门组长、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第十条 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纱线手套、作业手套时,
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
第十一条 使用后的工作服的部分损坏,如拉链、口袋损坏或脱线现象,由员工自行修补解决。 第十二条 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分类管理,如不可再利用做为废品
出售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
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
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第十五条 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务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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