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实施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随着我县经济的迅猛发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大。为了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能快速开展应急监测,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及时准确上报监测结果,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危害,为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科学依据,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环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应急监测办法。
2、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强化我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科学、有序和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保障我县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到响应迅速、出动快速、监测及时、数据准确、处置有效、减少危害、控制和消除污染。
3、适用范围
3.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3.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3.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严重污染事故。
3.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5污水、废弃物的非正常排放导致的污染事故。
3.6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4、编制依据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收应急监测任务时应填写《应急监测任务接收单》,认真记录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出现的特征及可能的危害范围与损失、报告人等,并按应急监测程序进行工作。
2、任务下达、人员安排及准备工作
技术管理小组下达《任务通知书》,并加盖“应急监测”章。夜间或时间不许可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各专业组,事后补发,各专业组必须签收。
各专业组根据《任务通知书》或口头通知,立即做好应急监测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后勤、质控、报告有员同步上岗。应急监测及现场处置人员半小时内(节假日1小时内)携仪器设备、采样器
具、防护设备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作好分析准备、后勤保障人员提供车辆和保障条件、质控人员同步进行质量控制、报告员作好资料收集。
3、现场采样及监测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接到应急监测任务通知后,立即携带所需仪器设备、采样器具、试剂、药剂、防护装备和年需的监测预案、标准、方法、规范等资料,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应急监测必须有一位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污染事态严重时应急监测领导小组领导和技术管理小组成员一同前往现场。
4、现场情况报告制度
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后,立即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决定是否增加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是否增加现场采样监测人员和仪器。对无法监测或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项目时,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告,请求技术支援,提请环境监测网络协调解决。
现场监测和分析数据需现场报告时,报告审核人员应到达现场审核报告,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并同时电话报告技术管理小组和局值班室。
5、样品的保存与运输
(1)在采样前根据样品性质、组成和环境条件,确定和检验所造成保存方法和保存剂的可靠性。
(2)水环境监测样品保存必须按规范水样条件保存。
(3)在现场工作开始前要安排好样品的运输工作以防延误分析时机。
(4)在运输前应检查现场采样记录、核实样品标签是否完整,所有样品是否全部装车。
(5)样品运输必须配有专人押运、防止样品损坏或致污。移交样品时,应进行核对并办妥交接手续。
6、实验室分析
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分析样品后,应立即按准备好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样品分析,并接受质量控制组的考核和检查,接受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和技术管理小组的指导,准确、快捷的完成样品分析,做好原始记录,提交分析报告。
7、报告编制与提交
技术管理小组在接到应急监测任务后,与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应同步收集资料为编制报告做准备。待监测、分析数据出来后,认真进行数据处理,按职责认真进行报告审核,以最快的速度提交报告。
报告审校人员收到应急监测报告后,应严格、全面地审核报告,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信方式上报,上报程序按上述应急监测工作程序或上级的要求执行,批准报告并提交县属相关部门,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监测终止程序
接县环保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应急监测终止的指令后,由应
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监测终止,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安排正常的环境监测或跟踪监测。
七、信息保存、发布
监测结果由统一渠道发布: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派专人发布污染事故消息。每次应急监测(含现场监测)原始记录,报告应按监测中心有关规定建档。并按工作程序存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