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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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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办好家长学校,讲究实效,反对形式。 2、家长学校由家长学校委员会领导、家长学校校长负责全

面工作,党总支、政教处、教科处、后勤处协助校长做好家长学校各项具体工作。 3、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家长学校经费投入,不断改变办学 条件。

4、按上级要求开课,保证教学时间,完成教学任务。 5、抓好家长信息反馈工作,不断改进家长学校工作。 6、建立奖励制度,对家长学校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工 作人员及优秀家长予以表彰和奖励。

7、普及家教知识,家教知识知晓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 8、建立家长学校档案,并确定专人保管。 9、搞好家长学校的计划和总结。

10、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学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 校工作。

11、开展家教理论研究,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1、家长委员会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 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

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 3、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2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 向学校反映各种信息,研究委员会工作。

4、学习教育心理理论,传授家庭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经验; 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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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7、各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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