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力度,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根据区《东湖区关于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街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街办牵头、社区落脚、自我完善、全民参与”的原则,7个社区均成立了“社区环卫工作站”。
由街办环卫所长分管社区环卫工作站,全面管理、协调、督导本辖区社区环卫工作。
由各社区主任任站长,社区分管副主任任副站长全面负责本辖区社区环卫工作的管理、作业。
根据辖区有偿服务户数9296户、按照人均服务240户,测算出需要安排社区保洁员38人。
二、责任范围
社区环卫工作站负责辖区范围内居民楼道、庭院、房屋间距、通道、平顶以背街小巷等区域,各社区具体责任范围划分基本按所辖路段划分。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事处职责
1、负责将社区环卫工作列入社区及社区干部年终综合考评范围内。
2、负责制定社区环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和人员职责。
3、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本街办社区环卫工作;督促社区环卫工作站日常作业;对作业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考评,并做好考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