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试用期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试用期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如果仅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而未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则该试用期合同无效。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能于正式劳动合同而存在。
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期限:试用期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否则该约定无效。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重复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重复约定,则该约定无效。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通过反复约定试用期来剥削劳动者。
特定情况下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则该试用期无效。这是因为这类劳动合同的特点决定了其不适用试用期的规定。
以上情形均会导致试用期无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试用期的约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