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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终止区别

来源:步遥情感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终止区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的终止区别在于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法定代理的代理权直接由法律根据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而确定,而非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
2. 委托代理的代理权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此也称为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3.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 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包括被告住所地管辖、经常居住地管辖以及共同管辖等,具体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有所阐述。
5. 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的管辖。
6. 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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