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区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一、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区别
1. 产生依据不同: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产生,是固定的;委托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2. 被代理人范围不同: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范围更广,可以是任何需要代理的个人或单位。
3. 代理人范围不同: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单位;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公民、单位或亲友等。
4. 权限范围不同:法定代理人的权限由法律明确,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则在委托书中具体规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三、诉讼代理的种类
1. 法定代理:为无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法定代理权的发生基于亲权或监护权,由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地位相同,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法定代理权随被代理人成年、解除监护、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灭。
2. 法定代表人:为法人、非法人团体从事活动设立的一种代表制度。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代表权,代表法人、非法人团体的活动。法定代表权随法人、非法人团体成立而产生,随法人、非法人团体撤销、解散而消灭。
3. 指定代理:为无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时,由指定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制度。指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法定代理人的地位相同,但不得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指定代理权的发生基于的指定,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为诉讼行为时,代理权消灭。
4. 委任代理: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第三人委托的代理。这种诉讼代理人称为委任代理人。委任代理权由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是一项广泛应用的代理制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任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当事人为诉讼行为,但在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必须当事人本人表达意志。委任代理人的代理权随诉讼终结、解除或辞去委任、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灭。委任代理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并由通知对方当事人。